加州婚前协议简介
在美国,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也是法律上的契约关系。在加州,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可以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帮助未婚夫妻在结婚前明确各自的财产权益和责任。婚前协议的条款可以涉及夫妻在婚前或婚后获得的财产,包括资产、债务、房地产、个人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继承权、礼品赠与、退休金等。加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州(community property),因此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收入通常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平均分配。
什么是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又称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婚姻双方在结婚前签署的法律合同,主要用于规定双方在离婚时各自资产和债务分配。婚前协议的关键点在于“婚前”两个字,婚前协议只能在双方结婚前签署,并且协议只在双方结婚后才生效。加州婚前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协议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并由双方自愿签署。婚姻双方必须在签署协议前完整披露各自的财产、债务和收入情况。在双方签署婚前协议后,需要由公证员公证或律师代表签字后协议才能生效。
加州婚前协议常见内容
加州婚前协议可以涵盖多方面的规定,常见的内容包括:
- 个人收入:明确婚姻期间双方各自收入的归属及其使用方式,确保收入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有清晰的定义。
- 资产:规定婚前及婚姻期间获得的资产的归属,明确哪些资产归属于个人,哪些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 债务:详细说明婚前及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分配,以避免一方在婚姻解体时承担不公平的债务负担。
- 商业利益:保护双方或一方在婚前或婚姻期间经营的企业或商业项目,明确企业收益及产权的归属。
- 财产继承权:界定婚姻期间或婚姻结束后双方或各自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以确保继承计划的清晰性。
- 配偶赡养费:在离婚情况下,预先设定配偶赡养费的支付条款,包括支付金额、期限及相关条件,避免未来潜在的纠纷。
加州婚前协议不能包含的条款
首先,加州法院只承认书面婚前协议,因此任何口头协议都不具法律效力。
加州婚前协议书不能包括以下内容:
- 剥夺一方聘请律师的权利
- 不公平、不公正或具有欺骗性的条款
- 鼓励教唆非法行为的条款
- 涉及子女监护权、探视权或子女抚养费条款
- 要求配偶生育子女的条款
- 不合理的配偶赡养费条款
- 一些与财务无关的条款,例如要求一方减肥或改变外貌的要求
加州婚前协议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夫妻双方签过婚前协议不一定代表协议内容有效且可执行。
加州婚前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无效:
- 婚前协议在强迫或欺骗的情况下签署。
- 当事人缺乏签订婚前协议的能力。
- 婚前协议内容不合法。
- 婚前协议没有被公证。
- 婚前协议内容存在极大不公平如:一方获得所有财产,另一方承担所有债务(是否构成“公平”一般取决于法官的裁量)。
- 一方未能提供完整或准确的财务信息披露。
- 一方违反了婚前协议(有一方没有按照婚前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
- 婚前协议的配偶赡养费条款在没有律师代表下的签署。
- 没有提供充足时间签署:加州法律规定婚前协议的最终版本必须至少在签署前 7 天交给双方,以确保双方有充分的时间审阅并考虑协议条款。
加州婚前协议可以自己写吗?
可以,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起草婚前协议。然而,我们强烈建议在签署协议前,各方分别寻求独立的法律咨询,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并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正德律师事务所(Johndon Legal APC)是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的专业华人家庭法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加州婚前协议经验。欢迎联系我们,了解如何在美国通过婚前协议保障您的财产和权益,开始您的免费案件评估。
常见问题
通常婚前协议不能包括小孩监护权/抚养权和抚养费,个人喜好,比如谁做家务,去哪里度假,与哪些亲戚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或其他无关紧要的细节。此外,婚前协议也不能包含任何违法条款。
婚前协议不但可以保护婚前财产,也可以保护双方免受承担对方债务的风险。婚前协议需要将双方财务完全披露,也可以让您和您的配偶以完全透明的方式开始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