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默认离婚)简介
在加州,只要有一方想要离婚,是可以不需要配偶的同意或配合签字的情况下完成离婚的。通常,一方登记完离婚申请后,需要将文件送达给对方,回应方/被告在收到离婚申请书和传票后有30天的时间来做出回应。即使他们不承认文件也不作任何配合,都不会阻止案件的进行。您可以继续推进离婚并且会被批准所谓的“默认离婚”。
加州单方面/默认离婚的要求?
要求有:
- 其中一方登记离婚时在加州居住满六个月并且在当前居住的county住满3个月
- 收到离婚诉讼和传票的配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 没有相关的离婚书面协议
- 离婚上诉方/原告只要求申请书上的条件,无额外要求
单方面/默认离婚和无争议/协议离婚有何不同?
无争议/协议离婚发生在双方就潜在争议的四个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划分以及配偶赡养费。一旦您和您的配偶在每个方面进行了谈判并达成协议,所有这些细节都会写入离婚协议。法官会审查条款并签署判决书,通常无需举行庭审。
而单方面/默认离婚,通常会涉及一定程度的敌意或恶意,主要是回应方/被告在收到离婚申请和传票后拒绝合作,制造麻烦。相反,如果您的配偶签署了离婚协议,只是没有提交对离婚案件的回应,法院会将此类案件视为无争议离婚,这与真正的单方面/默认离婚不同。
单方面/默认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程序和无争议离婚相似,都需要向法庭递交离婚申请书,申请书一旦递交并完成登记,就需要完成送达程序,并向对方作财务的披露声明。如果对方一直没有回应就可以向法庭提交进行默认审判的申请书和最后的判决书。
如果双方没有子女,没有财产分配,也不需要赡养费,那上诉方/原告可以在不上庭的情况下获得默认离婚。如果需要就子女,财产和配偶赡养费做出决定,法院会举行庭审,并就这些问题做出裁决。
如果默认审判阶段已经开始,回应方/被告就很难重新获得权利参与案件。除非他们及时作出回应,否则离婚将按照上诉人/原告的要求获得批准,即使对方声称从未收到离婚申请或不知道离婚事宜,也很难撤销法院对离婚的最终裁定。
什么是送达程序?
离婚申请文件必须送达给您的配偶,并要求配偶签署送达证明。该送达证明仅表示回应方/被告收到了离婚文件,但并不表示他或她同意离婚的条款。
如果你的配偶拒绝签署送达证明,你可以安排一个专业的送达人员将文件交给你的配偶,并让送达人员签署送达证明。
如果配偶躲避送达程序怎么办?
在加州,即使您的配偶没有亲自收到离婚申请书和传票,您仍然可能获批默认离婚。如果他们故意逃避送达程序,法院可能批准您使用其他送达方式,例如通过挂号邮件或在报纸上作公告。如果您的配偶不作出回应,即使他或她从未看到信函或公告,您也可以继续进行默认离婚程序。
单方面/默认离婚的优缺点
像其他程序一样,默认离婚有其优缺点。优点是您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不会因争议问题拖延整个审理时间,也不会因为要出席多次庭审而花费大量时间。然而缺点就是对方可能会试图向法院申请撤销判决并重新审理案件,这有可能会被批准。即使默认离婚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某些内容仍然可以进行修改,比如子女监护权/抚养权,抚养费,配偶赡养费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
如果回应方/被告对离婚不做出回应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回应方/被告不作任何的回应,即放弃了在离婚诉讼中发言的权利,这并不会阻止案件的进展,离婚最终会默认获得批准。如果您是收到离婚或分居申请的一方,需要谨慎考虑是否要放弃回应,通常建议配偶双方都参与离婚程序,或在律师和法庭的帮助下达成协议。
即使回应方/被告没有参与进离婚程序中,但关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等相关的法律仍然适用。如果上诉人/原告提出的解决方案偏离了加州的共同财产分配法或子女抚养准则,法院可能会开庭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来作出最后决定。
为什么回应方/被告应该合作并签署离婚文件?
由于加州的无过错离婚原则,法院可以在只有一个配偶的要求下终止婚姻。另一方配偶无法阻止离婚的发生。然而,配偶可以通过回应对离婚的条款提出要求,如果不作回应,上诉人/原告会对离婚的条款有更多的控制权,他们可能会试图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
例如,配偶可能会要求独自抚养子女、赡养费和更大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拒绝或没有参与离婚诉讼,法院可能会根据提出申请的配偶提供的证词和证据批准其条款,但是参与离婚可以争取更公平和公正的离婚条款。
加州单方面/默认离婚是否可以网上/远程处理?
这里提到的网上或远程处理离婚,主要是指网上准备相关的离婚文件服务。加州法庭允许“电子文件提交”,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在线通过法庭系统提交相关的文件。因此,如果回应方不做任何回应且婚姻中不涉及小孩、财产、赡养费等问题,可以选择网上或远程处理。无论您居住在南加州(如:洛杉矶,尔湾,圣地亚哥)还是北加州(如:旧金山湾区),若不方便亲自来办公室处理,我们同样可以帮您在网上准备法庭文件并完成整个离婚流程。
正德律师事务所(Johndon Legal APC)是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的专业华人离婚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加州单方面离婚经验。欢迎联系我们,了解如何在加州办理单方面离婚,开始您的免费案件评估。
常见问题
加州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只要有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法庭最后都会判决终止婚姻。但如果离婚中涉及到小孩或财产分配,双方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会使整个离婚过程时间更长,程序更繁杂。
加州离婚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才会生效,如果双方有争议的话,可能会延长案件时间,但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满六个月的时间后向法庭提出先终止婚姻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