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婚后协议简介
婚后协议(Postnuptial Agreement),又称婚内协议,是夫妻结婚后签订的法律合同。加州实行夫妻财产共同制,婚姻期间双方累积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通常会被均等分割。婚后协议可以让夫妻在离婚时明确规定如何分配他们的资产和债务,从而使双方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利益进行安排。
婚后协议和婚前协议的区别
婚后协议(婚内协议)与婚前协议类似,都可用于规定夫妻财产和债务的分配。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 婚前协议只能在正式结婚前签署,而婚后协议是在婚后签署的。
- 婚前协议只有在结婚后才能生效,而婚后协议在双方签署后就立即生效。
加州婚后协议内容
加州婚后协议书(婚内协议书)可以涵盖多方面的规定,常见的内容包括:
- 个人收入:明确婚姻期间双方各自收入的归属及其使用方式,确保收入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有清晰的定义。
- 资产:规定婚前及婚姻婚后获得的资产的归属,明确哪些资产归属于个人,哪些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 债务:详细说明婚前及婚姻婚后产生的债务如何分配,以避免一方在婚姻解体时承担不公平的债务负担。
- 商业利益:保护双方或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婚后经营的企业或商业项目,明确企业收益及产权的归属。
- 财产继承权:界定婚姻婚后或婚姻结束后双方或各自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以确保继承计划的清晰性。
- 配偶赡养费:在离婚情况下,预先设定配偶赡养费的支付条款,包括支付金额、期限及相关条件,避免未来潜在的纠纷。
加州婚后协议不能包含的条款
首先,加州法院只承认书面婚后协议,因此任何口头协议都不具法律效力。
加州婚后协议书(婚内协议书)不能包括以下内容:
- 剥夺一方聘请律师的权利
- 不公平、不公正或具有欺骗性的条款
- 鼓励教唆非法行为的条款
- 涉及子女监护权、探视权或子女抚养费条款
- 要求配偶生育子女的条款
- 不合理的配偶赡养费条款
- 一些与财务无关的条款,例如要求一方减肥或改变外貌的要求
加州婚后协议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夫妻双方签过婚后协议不一定代表协议内容有效且可执行。
加州婚后协议(婚内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无效:
- 婚后协议在强迫或欺骗的情况下签署。
- 当事人缺乏签订婚后协议的能力。
- 婚后协议内容不合法。
- 婚后协议没有被公证。
- 婚后协议内容存在极大不公平,如:一方获得所有财产,另一方承担所有债务(是否构成“公平”一般取决于法官的裁量)。
- 一方未能提供完整或准确的财务信息披露。
- 一方违反了婚后协议(有一方没有按照婚后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
- 婚后协议的配偶赡养费条款在没有律师代表下的签署。
加州婚后协议可以自己写吗?
可以,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起草婚后协议。然而,我们强烈建议在签署协议前,各方分别寻求独立的法律咨询,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并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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