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监护权利简介
在加州,小孩监护权利主要分为三种:法定监护权,抚养权与探视权。一般在离婚或其他有关小孩的案件中,法庭都会针对这三种权利做出判决。
什么是小孩监护权?
小孩的法定监护权是指由谁来给孩子做重要的决定,如医疗,教育,福利和出国等问题。通常判决上会由父母共同享有监护权或者由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当共同享有监护权时,双方父母在小孩所有重要决定上都有平等的发言权。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庭都会判决双方共同享有法定监护权。
什么是小孩抚养权?
小孩的抚养权是指主要由谁和小孩生活在一起。通常判决上会由双方共同享有抚养权,由一方享有主要的抚养权或由一方单独享有抚养权。在共同享有抚养权时,孩子可以与父母平均的分配生活时间。一般来说,法庭也倾向于判决双方共同享有抚养权。如果小孩与其中一方父母生活的时间超过另一方父母的时间,那相处时间多的一方的父母会被视为“主要抚养人”。
什么是小孩探视权?
如果法庭基于小孩的最佳利益,判决由一方享有主要的或者单独的抚养权时,另一位父母则享有探视权。通常探视权分为几种:
- 带详细时间表的探视:通常父母双方可以制定一个具体照顾小孩的时间表,可以包括节假日,特殊事件或假期的时间安排。
- 合理的探视权:合理的探视权是开放式的,双方父母可以自行商议解决。如果父母间相处得比较好,能够灵活应对并良好沟通,这种安排也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双方存在分歧,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表可能会引发问题。
- 监管下的探视权:主要是指享有探视权一方的父母在探视小孩时会由另一方父母、第三方或专业机构监督下执行。这种判令通常发生在小孩的安全和健康在探视中会存在问题,或者孩子和父母之间需要时间熟悉彼此的情况,比如如果父母长时间没有见到孩子,双方都需要慢慢地重新认识对方。
- 无探视权:如果即使在监管下的探视权执行,小孩的身体或情感上会被造成伤害,那一方父母会失去探视权。
法庭会如何判决小孩的监护问题?
通常来说,法官不会根据父母的性别,身体残疾,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或性取向等因素做判决,而是根据小孩的最佳利益以及父母提供必要监管和照顾的能力做判断。在某些时候,加州法院会将监护权和抚养权授予第三方,特别是当父母任何一方都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下。
如何确定小孩的最佳利益?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小孩的权利达成协议时,那么法官会基于小孩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通常,法官会考虑的因素有:小孩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系;小孩与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每个父母照顾孩子的能力;任何家庭暴力的历史;任何一方父母定期和持续的药物滥用等。
小孩是否可以决定与哪位父母一起生活?
当小孩达到足够的年龄和能力可以表达出清楚意见时,加州法院必须考虑并权衡小孩的意见,特别时在孩子满14岁时,除非这样做会违反小孩的最佳利益。在考虑孩子意见时,法院也会考虑该意见的原因。例如,如果小孩只是想与不严格的一方父母生活,那该意见可能不会占很大的权重去作判决。
父母双方是否可以达成一致的监护权利的协议?
小孩监护权利并不总是涉及诉讼。实际上,从统计数据来看,少于4%的监护案件是在法庭上解决的。父母可以协商达成监护安排,并将其提交给法院批准,这是也是法庭比较提倡的。当配偶双方协商监护权和抚养权时,双方不仅更容易遵守,而且往往都会更成为更好的父母。
“调解”通常是在法院不介入的情况下替代解决争端的方法。与一般的协商类似,这个过程对父母和孩子都有好处,因为它支持开放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与诉讼相比,这相对轻松也更具成本效益。调解过程中会涉及一个中立的第三方,称为调解员,他/她会引导父母双方的讨论,并在促进双方健康的沟通。
法庭是否会分开兄弟姐妹?
加州儿童抚养法倾向于维护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和纽带,因此要求分开兄弟姐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在2004年作Steiner和Hosseini案例中,法庭判定母亲严重破坏了父亲和年长儿子之间的关系,于是分开兄弟姐妹,让父亲获得年幼儿子的监护权,原因是基于防止年幼儿子发生同样的被迫与父亲疏远。
Steiner和Hosseini案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疏远如何破坏亲子关系,并强调在适当的情况下,法庭可以减轻疏远现象并保护孩子。
如何提交要求小孩监护权利的文件?
通常分为两种文件:一种是紧急监护请求判令,另一种是常规监护请求判令。
紧急监护请求判令
在加州,紧急(单方面)监护请求判令是很常见的。通常适用的情况有:小孩有被绑架(如未经一方父母同意彻底带走小孩)的威胁;小孩已经被绑架;或者其他小孩即将面临发生危险的情况。如果一方父母仅仅认为法院应该立即解决问题,而没有小孩面临紧急危险的威胁,紧急监护请求判令是不适当的。如果不涉及紧急危险的风险,但若存在需要尽快开庭审判的紧急情况,法庭有权提前庭审的时间。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特别当暴力是近期发生时,或者能证明暴力已持续存在并成为一个模式时,紧急监护请求判令是适当的。因为紧急请求不仅会花费大量费用,而且提出不适当的紧急请求还可能损害父母在法庭中的信誉,所以务必要清楚是否符合申请紧急请求的情况。
常规监护判令请求
如果不是紧急情况,那么可以提交常规的监护判令请求,这适用于初次判令请求和之后的更改小孩监护判令请求。其中需要向提供相关信息:您的请求,为什么您的请求最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所有事实和证据。
申请文件递交后会发生什么?
在加州,每一起有争议的小孩监护权,抚养权和探视权案件(不包括家庭暴力案件)都必须经历强制性的法庭调解过程。无论父母是否认为调解有用与否都需要参加。因此,一旦你提交了申请文件,法庭会指定一个调解日期,双方将被要求参加调解。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调解中必须达成协议。调解也不是只有一次,如果父母在第一次调解会议中有取得良好的进展,调解员可以在法庭日期之前设置第二次调解会议,以便父母再次尝试达成协议。如果其中一个父母拒绝出席或参与调解,该父母在庭审上发表意见可能不会被听取。通常整个调解的沟通都是保密的,律师不能参与其中,父母需要独自参加调解。
调解会议结束后,调解员会根据在会议中进行的对话,向法官提出他/她的建议。做这个之前,调解员也必须将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双方父母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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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是的,共同法定监护权意味着双方父母都有责任就孩子生活中的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所以父母应该相互沟通并共同做出这些决策或妥协。